江苏是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省份。不久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组成工作组赴选定试点地区召开推进会,部署推进试点监测工作。目前,两个试点地区已完成了第一期实际样品采样,正开展分析测试。
据介绍,结合产业结构分布特征和前期工作基础,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及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选择了泰州市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和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作为2023年度江苏省试点监测园区, 编制完成《2023年江苏省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及监测方案》,顺利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专家审核。
据了解,试点监测在两个典型区域共布设地表水及饮用水水源地点位28个、污水点位32个、环境空气点位13个,涉及的新污染物项目主要根据试点地区实际生产及排污情况,并结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等管理需求筛选确定,包括抗生素、全氟化合物、邻苯二甲酸酯类、内分泌干扰物等七大类。除了“规定”动作,试点监测还在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增加了环境空气中异味监测,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业区实际环境问题和管理需求。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江苏省连云港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4家实验室共同承担实验室分析任务,同时报名参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2023年新污染物实验室能力验证。
据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江苏积极参加试点监测调查、能力验证考核,在实践中提高新污染物监测水平。一方面,初步掌握省内典型区域新污染物环境赋存情况,为新污染物管控提供科学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对驻市监测中心技术人员的培训,加快构建全省新污染物监测能力网络,进一步提升全省新污染物监测技术能力。
李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