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全区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内蒙古自治区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加快推进全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提出全面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质量和运行效率,加快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逐步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推动环境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转型升级、市场化运营,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到2025年,全区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和能力弱项得到加强,全区固体废物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充分满足区域需求,旗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全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总体达到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水平,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基本构建形成。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