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确定舞钢市等8个县(市)、焦作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0个园区、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为河南省碳达峰试点,建设期为2022年-2024年。
《通知》指出,各试点单位要切实落实试点建设主体责任,根据试点建设方案明确的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节点,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和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要结合自身特点,通过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产业升级、推广先进工艺技术、提升节能降碳水平等措施,探索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模式,为全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提供示范引领。
针对政策支持,《通知》明确,河南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试点单位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河南省重点项目。对低碳高效产业类项目在能耗、环保、用地等要素方面予以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支持力度。对通过终期验收的试点单位,将利用省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予以奖补,奖补标准和程序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