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中国 环保新闻 生态环境部警示:企业借汛期“浑水摸鱼”式排污将被严查

生态环境部警示:企业借汛期“浑水摸鱼”式排污将被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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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态环境部6月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部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天威透露,当天生态环境部有两个工作组正在一线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都与强降雨有关。
          今年入汛以来,我国部分流域连续出现极端降雨,引发洪涝和地质灾害。前些年,一些企业趁汛期“浑水摸鱼”,偷排污水。李天威表示,坚决依法查处各类借汛期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李天威把他们的工作比作“足球比赛守门员”,守的是生态环境安全的生命线、底线。事实上,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仍呈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所有省份都遭遇突发环境事件。为何处置起来这么难?当前新形势下又该如何应对?
         6月24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天威在发布会上。
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即知速报
          极端天气有可能增加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风险。李天威介绍,以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为例,其往往污染范围广,扩展速度快,污染物一旦进入河道,还经常面临地势险峻、水文条件复杂的情况,处置非常困难,且易影响沿线水源地水质,环境和社会影响较大。
         生态环境部今年专门印发《关于加强2024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各类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做好汛期风险的科学研判,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妥善科学处置汛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各方切实承担起责任。
         对于汛期环境应急工作,李天威提出,各地要参考国控断面历年汛期水质数据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汛期重点关注断面和饮用水水源,识别断面汇水范围内影响水质以及饮水安全的主要污染源,深入排查垃圾、秸秆、污泥、畜禽粪污等城乡面源污染防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强化问题整改。
         此外,对重点关注断面及饮用水水源开展加密监测,对汛期污染强度高值断面和存在风险隐患的饮用水水源及时预警,对水质出现异常波动的,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尽可能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他强调,坚决依法查处各类借汛期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近期明确,要执行一小时报告、现场直报、并行报告三项信息报告制度,做到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即知速报、该报快报、应报尽报。
         “打早、打小、打了”是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关键。李天威说,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
生产安全和交通运输事故是突发环境事件主要诱因
        近年来,我国突发环境事件从数量来看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仍呈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
          李天威给出这样一组数据:自2013年以来,全国突发环境事件数量由每年700余起下降到300起左右,最近两三年都在每年200起左右,其中重大事件每年两起左右,较大事件每年10起左右。所有的省份都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基于化工企业的产业布局,中东部地区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相对较多。
          “实际上,有什么样的布局,就会带来什么样的风险,有什么样的结构就会有多大的环境安全压力。”李天威说,我国结构性、布局性的环境风险长期存在,并处于高位运行。
           他进一步解释道,我国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危化品交通运输结构不够合理等问题短期内难以改变。全国有7000多座尾矿库,油气管道总里程超过了16.5万公里,每天通过道路运输的危险物品近300万吨,全国现有化学物质4.5万余种,每年还要新增上千种,这些化学物质在生产加工、使用消费、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可能进入环境。
   
         有统计显示,生产安全和交通运输事故是突发环境事件主要诱因,化工企业的泄漏、火灾爆炸、尾矿库的泄漏、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事故,这些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比例占80%以上。同时,自然灾害、历史遗留问题等也可能导致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近年来,受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和生产安全等因素耦合叠加,加大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例如,2021年,高温、干旱和大暴雨的极端天气在我国多地出现,在甘陕川诱发了多起重金属污染事件,在郑州诱发了多起突发环境事件,电池自燃、电解铝厂爆炸、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泄漏等。
         不仅诱因量大面广,突发环境事件所涉的污染物种类也复杂多样。近10年调度情况显示,3/4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涉及水污染,约一半的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大气污染。部分环境突发事件造成了水、大气、土壤多介质的污染。污染物不仅有重金属、苯系物、石油类这些较为常见的物质,近年也出现二氯甲烷等新污染物,甲苯二异氰酸酯等非常少见的化学品。
           在李天威看来,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公众健康,也会影响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全方位应对。
          “必须未雨绸缪。”李天威介绍,按照“以空间换时间”的总体思路,生态环境部已指导全国各地编制重点河流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方案,提前找好可以利用的空间设施,到突发环境事件的时候,就直接能派上用场。“闸坝可以拦截,水库可以调蓄,沟渠可以引流,多年实践证明,这是行之有效的措施,这是符合中国特色的应急措施”。
          同理,推进“一园一策一图”,把高风险的园区管起来。全国600多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按照“一级不出厂区,二级不进内河,三级不出园区”的思路,建设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
          生态环境部也与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建立了相关联动机制。针对上下游、跨区域间水污染事件的应急联动,目前全国上下游相邻省间共签订联防联控协议50份,相邻市县间签订880余份,实现省级上下游联防联控协议全覆盖、跨省流域的市县间联防联控机制基本全覆盖。
         夯实“最前哨”的应急力量
         “基层不强,我们就永远放心不下。”李天威认为,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是环境应急的最前哨,环境应急的主体责任在地方。但目前,仍存在基层队伍不健全、应急机制不完善、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
       全国不少市县没有设立专职环境应急机构,地方环境应急人员变动频繁。生态环境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约50%的基层环境应急人员从事应急工作不到两年,约66%的人员没有参加过任何现场的应急处置,该调查约有3.8万人参加。
         李天威指出,有的地方没有按照要求编制应急预案,环境应急机制不完善,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往往手忙脚乱。有的地方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比较差,缺乏实用性、可操作性。基层生态环境部门还存在应急监测机制不顺畅、监测保障不及时等问题。
        另外,一些环境敏感目标较多的地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不足,有的重点水源地上游县连一般性物资储备都没有。部分地区应急监测设备落后,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中西部不少县里没有应急监测能力。“应急监测测不了、出数慢、测不准,是基层事件应对的突出问题。”李天威说。
       《关于加强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第一条就提出,要逐步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按照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省级统筹、市级落实、县级协同的工作原则,明确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机构及人员,落实工作责任。
        生态环境部常备三支环境应急队伍,以部应急办为主体,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以及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区域督察局等单位共同参与,对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
           李天威表示,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至少建立两支综合应急队伍,确保能够同时应对两起突发环境事件。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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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边走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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